近日,柬埔寨财经部宣布,暂停征收电动车充电服务增值税至2028年底,以减轻消费者负担,并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充电站。

根据政府通告,这项措施适用于在柬埔寨境内经营电动车充电站、实行自行申报纳税制度的企业。

通告明确,优惠期间,相关企业不得向消费者收取充电服务增值税。但企业为经营充电站进口或在国内采购商品及服务时缴纳的增值税,不得作为进项税额抵扣。

为推动电动车普及,柬埔寨政府已出台《2024—2030年电动车发展国家政策》,引导和支持相关行业发展。 

摘自:中国贸促会《全球经贸投资机遇与风险快报》(2026年第15期,总第15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