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萨克斯坦国家经济主管部门于2026年2月2日修订《国家投资项目规划与实施规则》,并重新明确了“国家关键项目”与“具有全国性意义项目”的认定标准与流程。
“国家关键项目”主要聚焦两类:一是突发停运可能引发区域性乃至更大范围紧急事件的设施,例如生物安全相关设施、河道防洪护岸工程、水利设施改造,以及在管网老化较严重条件下的供热、电力、供水与污水处理等关键基础设施改造;二是支撑长期社会经济发展的国家级基础设施,如一定规模以上的新建供热电源与电力设施、医疗卫生机构、康复中心,以及国家级文化和体育场馆等。
“具有全国性意义项目”强调跨区域带动效应,即能够促进不少于两个地区(含直辖市、首都)经济发展的项目类型,涵盖国家级滑雪基础设施(索道、配套道路及工程管网等)以及地铁等重点工程。
来源:ZAKON.KZ新闻网